莱芜钢铁焦化厂增上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位于山东省莱芜市,是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动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有力实践,也是山钢集团致力于绿色低碳发展打造行业标杆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旧动能转换技改完成后,根据山钢集团规划,高炉冲渣不再使用焦化废水,烧结机用水和转炉烟气降温也不再使用焦化废水。为提高焦炭干熄率,满足高炉对焦炭质量需求,由湿法熄焦改为干法熄焦,焦炭干法熄焦用水量很低,届时焦化产大量废水将无法消化。为彻底解决焦化废水难题,建设莱芜钢铁焦化厂增上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
本项目废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3600m³/d,进水水质TDS≤9000mg/L,COD≤200mg/L,Cl-≤2200 mg/L,SO42-≤3200mg/L,F-≤75mg/L,采用“粉末炭+除氟+除硬+过滤+平板膜+蒸发结晶”为主的深度处理工艺。一级反渗透产水作为回用水进入循环水系统;浓盐水进一步浓缩分盐后提取氯化钠工业盐,分盐浓水部分深度处理后满足后续冲渣或熄焦用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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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8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8环保)通过整合粉末活性炭工艺、“高密池+磁分离”耦合技术、平板膜系统、蒸发结晶等成熟工艺技术,为该项目打造了一种运行成本低、可靠性强的钢铁焦化废水零排放工艺包。相较于传统焦化废水处理工艺,蒸发系统处理量减少10%-20%,药剂用量减少5%-15%,直接运行成本降低10%-20%,帮助山钢集团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除了对本项目进行工艺设计外,龙8环保共计为莱芜钢铁焦化厂增上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供货1套一级预处理系统、3套一级CDRO膜处理系统、1套二级预处理系统、2套CDNF膜浓缩系统、2套二级CDRO膜处理系统、2套三级预处理系统。
项目建成后,产水水质TDS≤1000mg/L,其余指标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要求。工业盐氯化钠品质满足《煤化工副产工业氯化钠》(T/CCT002-2019)标准中的工业干盐一等品指标要求。